对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334号)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院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叁等奖。
叁、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叁)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
学生须在2024年10月12日下午六点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 https://xgxt.sysu.edu.cn/jxj)在线申请,并向院系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海琴六号A456,申请表须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发至邮箱:飞驳办131186蔼163.肠辞尘。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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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导航学工办
2024年10月11日